播报 | 财政部明确:做好框架协议采购工作要点;发改委:加快推进《招标投标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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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框架协议采购,财政部明确几个要点
日前,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22〕17号)。
根据《通知》,各级集中采购机构、主管预算单位要充分理解把握财政部110号令对框架协议采购的规范性要求,110号令施行后,财政部关于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的规定不再执行。110号令施行前订立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协议,可以继续执行至期限届满。已实施批量集中采购的品目,按现有规定继续推进和完善批量集中采购工作。
《通知》还明确,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通过电子卖场开展,但不得强制采购人通过电子卖场交易。
在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在进口产品管理方面,对检测、实验、医疗等专用仪器设备,确有采购进口产品需求的,采购方案中可以就相应的进口产品设置采购包,但第二阶段采购人在采购入围进口产品前,需按规定履行相关核准程序。
发改委:加快推进《招标投标法》修订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以视频方式召开优化国有企业招标采购政策制度环境调研座谈会。
会上明确,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招标投标法》修订和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充分考虑国有企业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创新链发展需要,进一步落实国有企业招标采购自主权,优化招标投标程序,丰富招标采购工具,提高招标采购效率,完善协同监管体系,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招标采购数字化转型和高效集约发展。
国务院:政府采购建立统一交易平台
在近日召开的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把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推向纵深。
李克强说,财政性资金本质上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我们坚持把政府所有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做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打好“铁算盘”,该花的钱花出最大效用,该省的钱锱铢必较。打造“阳光财政”,强化预决算公开,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向社会公开预决算并细化公开科目。
对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转让等公共资源交易,扎紧制度“篱笆”,整合建立了统一的交易平台,所有交易实现公开透明、全程留痕、在线监管,防止行政权力插手干预。
工信部副部长:未落实资金来源的,一律不得开工
工信部副部长徐晓兰在18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说,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已经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货物、服务所形成的账款拖欠,5月底前各地区、各部门要完成全面排查,并建立台账,加大集中化解力度。同时,要严防新增拖欠,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
徐晓兰还提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和政府投资资金预算管理,对于没有落实资金来源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严禁未批先建,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以各种方式要求企业垫资建设。研究完善工程款支付担保相关政策。
市场监管总局: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创新试点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在天津、吉林、上海等九省(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信息化建设、举报处理、重大政策措施会审、公平竞争指数四项试点。
试点涵盖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的全链条全环节。一是以提升审查效能为重点,在江苏省、重庆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信息化建设试点,通过信息自动归集和大数据分析,提升审查智能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二是以增强制度刚性约束为重点,在天津市、吉林省、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会审试点,严格把关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健全公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保障机制。三是以及时回应市场主体关切为重点,在安徽省、广东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试点,构建渠道畅通、规则完备、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机制,提升制度权威。四是以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为重点,在浙江省、广东省试点编制公平竞争指数,探索完善公平竞争政策宏观评估和实施方式。
11部门:鼓励大企业先试、首用中小企业创新产品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十一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的通知》。
《携手行动》提出,引导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品牌、设计研发能力、仪器设备、试验场地等各类创新资源要素,共享产能资源,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
《携手行动》还提出,鼓励大企业先试、首用中小企业创新产品,促进中小企业配套产品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推动大企业通过优化采购标准等措施,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提升产业链整体绿色发展水平。
河南:严控数据大屏等电子政务项目
日前,河南省印发《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勤俭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通知》,进一步严格财政支出管理。
《通知》要求严格规范费用支出,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控制单一来源采购,扩大竞争性采购比重,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采取批量集中采购、集中带量采购、联合采购统一谈判定价等方式,降低采购成本,实现“优质优价”。
《通知》要求,严格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内容建设,严格新建、改建、扩建及大规模维修楼堂馆所,切实降低建设和运行成本;严格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加强电子政务项目的统一规划、联通共享、集约整合,避免独立建设、重复建设,严控数据大屏、演示指挥系统等用户少、绩效低的电子政务项目。
辽宁:200万以下货物和服务,400万以下工程不再收取保证金
日前,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辽宁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举措》。要求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服务业的影响,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加快恢复发展。
《措施》明确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对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采购人应专门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
《措施》要求加大对旅行社扶持力度。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等组织筹办工作交由旅行社承接,合理确定预付款比例,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旅行社支付资金。